vernacular text. Example: 危险的「超限战」──兼谈如何对待现存的国际秩序和规则 本文作者是曾留学欧洲的国际法学博士﹐多年来关注与中国国家安全有关的国际法问题。 作者从国际现有秩序和战争原则及规则的角度﹐对在中国引起反响的「超限战」军事谋略提出了质疑﹔ 并对怀疑中国应加入「全球化」的思潮提出批评﹔ 作者就如何看待现有国际秩序提出自己的看法。 面对经过海湾战争和最近科索沃战争而轮廓渐清的美国当代军事力量﹐我们已经清楚地看到正在快速发展的军事革命如何改变了传统的军事力量和战争的模式﹐以及中国的军事力量和美军的差距。 从军事能力上来看﹐美军充分吸收了现代信息产业技术而成为大规模运用信息技术的部队。 从单纯军事技术的角度来看﹐美军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已无势均力匀的敌手﹐对于各国的军人来说这是难以接受但又不得不承认的事实﹐在众多有可能与美国发生军事对抗的国家和军队中﹐许多人在思考如何在现代军事条件下与美国对抗﹐其中也包括中国。 以突破现有规则为中心内容的「超限战」 在中国军队开始真正注重自己现代化的建设﹐努力在各个军事领域内赶超的同时﹐我们看到了中国国内有一本《超限战》的书中﹐提出了一种叫做「超限战」的军事谋略﹐尽管这种军事思想远非成熟﹐也不是中国军方的正式思想﹐但仍引起了众多的反响。 这种「超限战」认为在目前的全球环境中﹐传统的军事力量已不再是威胁国家安全的唯一因素﹐大量非军事的因素开始涌现﹐而与此同时﹐正在迅勐发展的军事革命也改变了战争的传统模式。 面对以美国为首的已经开始了军事革命的西方军队﹐在技术上落后的弱国如果在西方设定的规则中研究和规划未来战争﹐则永远无法赢得胜利﹐只有努力超越西方设定的军事原则﹐超越一切常规的战争界线﹐包括从传统的非军事领域对敌人发动打击才能赢得未来的战争。 超越一切现行的战争规则和范围﹐去赢得新形势下的战争﹐这就是「超限战」的含义。 在「超限战」这种以不遵守现行的战争原则和规则而去赢得战争的军事思想流传的同时﹐中国的大都市中也流行着一种否定目前在全球经济领域内占优势的现行秩序和规则的思潮﹔ 在传统的媒体和新兴的互联网络之上﹐我们看到大量否定「全球化」进程和怀疑中国现行的在「全球化」进程中的战略﹐包括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言论。 在军事领域内所出现的「超限战」思想和在政治经济领域内反对「全球化」的基本内涵实际上完全一致﹔ 关键在于后起的国家如何对待现存的国际秩序和规则﹐中国在现代化进程中遇到的重重困难﹐包括至今在政治?军事和经济领域内的落后﹐使许多人开始怀疑国际竞争和现代战争的规则﹐认为在现行主要由西方发达国家建立起来的各种规则下中国无法胜出。 在这种思考下而提出突破现有战争规则的「超限战」和反对全球化进程的民族主义﹐是同一种倾向的两个侧面。 二十一世纪的作战形式﹐战争手段和传统战争法规 在新旧世纪交替的时刻﹐各国都对未来二十一世纪所面临的安全形势作出了充分的评估。 由于核威慑继续在维持着全球的战略平衡﹐传统的大规模类似于一次和二次世界大战的全球性战争已经失去了军事意义。 但在核威慑无法到达的边缘地区和大国战略利益交错的热点地区﹐对中小国家来说﹐战争依然是一种有效的政治手段﹐由于军事手段相对简单﹐在这些区域爆发的战争仍是传统的战争﹐在作战手段上依然是传统的火力杀伤。 而在直接的军事对抗中除传统的对人员和物质的火力杀伤外﹐军事行动将集中于破坏国家和军事指挥系统﹐摧毁作战部队的C4I系统﹐大量使用非接触性的作战方式和手段﹐实施远距离火力杀伤和电子破坏。 同时﹐军事打击也将针对某些关键性的民用设施如通信?电子?交通和动力设施﹐以期损害敌手的战争潜力。 然而﹐战争依然是一种传统的政治工具﹐依然是一种被发动战争者所掌握用于实现某种目的手段﹐只要战争未成为人类无目标的非理性活动﹐就必然在各种限度和规则下进行﹐而且这些限度和规则是在人类漫长的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和积累起来的﹐本身也是人类天性的体现。 所有人类间的战争都将是有限度﹐有规则的理性行为﹐尽管战争常常在局部是疯狂和非理性的﹐但在总体上始终与此相反。 现代人类社会是由无数种规则组成的﹐而战争作为人类活动的一种常态﹐从一开始就受到各种规则的限制和对某些手段的禁止﹐人类之所以能走出原始的自然状态而形成国家和社会﹐依据的就是各种道德和强制的法律规范。 在人类发展的进程中﹐规则是人类生存的最基本条件﹐如果我们可以放手破坏规则﹐而我们的敌人也照此办理﹐我们将一起回到野蛮状态。 鼓吹不遵守规则并想从中得益的人﹐其逻辑的本身就是建立在自己不遵守规则而别人遵守规则的一厢情愿之上﹐想单方面不遵守规则却希望对手遵守规则并从中得益﹐本身就是一种荒唐。 传统国际法对战争的限制 在军事这个人类社会以暴力来实现其目的的领域﹐规则的形成更早和更完善。 在十九世纪中各国已基本上完成了通过战争法条约来规范军事行动﹔ 十九世纪的战争法主要以海牙体系和日内瓦体系两大部分构成﹐十九世纪国际范围内战争法制订的基本出发点就是将战争限制在一定的规则内﹐将战争进行的方式和毁灭力限制在人道主义的原则之下。 正是经过十九世纪大规模的战争法编撰和制订﹐以及二十世纪各种战争规则被人类社会普遍接受﹐我们才有对战争本身的控制和对军队在战争中行为的约束﹐许多军事行动如杀害战俘﹐屠杀平民和不宣而战才成为战争中的罪行。 在二十世纪﹐由于技术上的突飞勐进﹐人类在战争规模和武器的杀伤力方向上都已经达到了极限﹐但传统的战争规则仍然有效﹐二十世纪最野蛮的战争行为正是某些从事战争的国家不遵守战争法的规则﹐其中如二次世界大战中日军在中国的战争行为和德军在欧洲的战争方式﹐都因违反人类的道德?良知和规则受到了战后国际法庭的审判和惩罚。 更重要的是在二十世纪﹐国际社会已经将在国际关系中使用武力正式视为非法﹐目前「联合国宪章」和一九二八年的「巴黎非战公约」已经正式在法律上禁止各国以战争做为国家政策工具﹐这是二十世纪人类在军事领域内所制定的最重要的规则。 尽管国际社会的现实与已经制订出的规则有一定的差距﹐但在规则已被确认后﹐确保各国遵守规则与没有规则是完全不同的状态﹐就像杀人是犯罪行为﹐而犯罪者仍在潜逃未受到法律制裁不能证明杀人是合理合法的一样﹐战争依然存在已不能证明战争是合法的。 现在我们之所以有道义上和法律上的根据去谴责世界上的战争﹐本身就是因为在这个领域内已有大量的规则。 在进入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无论还有多少与战争有关的丑恶的东西﹐但我们不能忘记与上一个世纪和这之前相比﹐人类在总体上已经有了极大的进步﹔ 无论目前世界上的军事强国和军事集团用什麽样的借口去侵略别国﹐战争已失去了合法的性质。 在目前的国际秩序中﹐只有经联合国批准的集体安全行动和自卫这两种战争才是合法的﹐世纪末的各种战争与其说是国际关系中的正常状态不如说是例外。 与过去历史中的人类战争暴力相比﹐今天人类拥有空前的战争暴力手段﹐但人类在使用暴力时已经相对成熟和克制了许多﹔ 在以往的战争中﹐交战双方都会用尽自己所掌握的一切军事手段来实现作战目的﹐而从二次世界大战核武器出现以后﹐在激烈的冷战期间﹐在保持达到极限的核威慑的同时﹐敌对双方都始终有克制地使用自己所掌握的军事技术。 冷战结束后﹐尽管美国已经在军事领域发展到了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高度﹐但各种国际规则和国际秩序依然有效﹐美国人并没有完全以我们在世界史上已经熟悉的各大帝国扩张的方式﹐以武力为后盾开始建立类似于历史上的诸多纯军事性的霸权。 这其中一方面是各国力量的平衡﹐另一方面也是人类在千百年中积累的各种规则在制衡着历史的发展方向﹐包括制约着美国这样的超级军事霸权﹐美国今天并不能以其军事力量在国际上为所欲为﹐在科索沃战争中当美国轰炸了中国大使馆后﹐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包括美国自身认为美国的行为符合战争法﹐美国因此也要向中国赔偿和道歉﹐这就是现行的国际法规则在管辖战争行为。 尽管按照国际法规则美国的行为应受到更多的惩罚而目前暂未能实现﹐这是因为目前国际法的强制力主要来源于国家的力量。 各国的力量目前逊于美国﹐但强权如美国也不能为所欲为地进行什麽「超限战」﹐无视人类的道德?良知和法律而公然毁坏现行国际秩序。 在战争领域如同在国际关系的各方面﹐经过人类数千年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已经不存在某种因为新技术出现而带来的法律和道德真空﹐任何一种新的军事技术和新型军事行动都要受到现存的战争规则?国际惯例和人类良知的管辖﹐这就是国际武装冲突法中着名的「马尔顿条款」的精神。 该条款是在一八九九年各国编纂陆战法法规和海牙战争法第二公约时由俄国代表冯·马尔顿提出并成为战争法规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该条款规定﹕「在颁布更完整的战争法规之前﹐缔约各国认为有必要声明﹐凡属他们通过的规章中所没有包括的情况﹐居民和交战者仍应受国际法原则的保护和管辖﹐因为这些原则是来源于文明国家所制定的惯例﹐人道主义法规和公众良知的要求」。 马尔顿条款始终是现行国际武装冲突法规中最重要的部分﹐任何新的技术所带来的战争新手段在未得到专门的规则管辖之前﹐都受到马尔顿条款的管辖。 从海牙战争法公约和日内瓦公约到目前仍在不断发展的国际人道主义法规则﹐其中包括马尔顿条款﹐都限制各国军事力量在战争和武装冲突以及其他的情况下﹐随心所欲地使用暴力。 「超限战」的提出者充分考虑了新技术手段将会改变军事行动这一因素﹐但却完全忽视了人类现存的规则?道德和良知也在管辖着战争的进程﹔ 各种新的军事手段和作战方式同样受到传统战争规则﹐包括国际法的限制﹐完全没有规则上的真空。 人类文明的希望不在于新技术将为战争提供各种崭新的可能﹐而在于人类终将通过各种制度的规则和限制﹐缩小并最终消灭战争﹐这其中最大的动力是人类生存的本能和各国间力量的平衡﹐以及各种规则和限制的积累。 在国际社会中﹐规则和限制不是军事胜败的根本因素﹐弱国之所以弱于强国是因为缺少良好的社会结构﹐技术手段?时间?空间和发展的内在动力﹐而不是存在着某种不让其发展的规则和限制﹐将经济落后和军事落后归罪于规则束缚了弱国的发展﹐并不符合历史发展的规律。 在人类的普遍历史和战争关系中﹐规则和限制的出现是有正面意义的事情﹔ 缺乏规则和限制的人类社会是纯粹的暴力社会﹐人类正是为了摆脱自然状态﹐才制定了大量的道德和法律﹐而且这些道德和法律﹐包括在军事领域的规则绝大部分为人类所共同拥有﹐正是在这个基础上人类才有和平的机会。 如果军事行动和战争可以超越一切界限﹐不遵守现有的规则﹐那麽我们甚至失去了反对战争的理由﹔ 如果各国拒绝战争规则﹐军事行动以压倒对手为唯一标准而不考虑手段是否合法﹐那麽屠杀平民?妇女和儿童﹐侵犯人权都将成为战争中合法的手段﹐这种超越一切限度的战争将导致人类自身的毁灭。 在暴力漫无天际的现代战争中﹐弱者仍是西方以外的民族﹐因为迄今为止﹐西方民族仍占据着技术和科学的发展主动权以及由此而来的军事优势﹐在交战双方均无任何规则而以杀戮为最终手段的战争中﹐胜者仍将是在技术和物质上最优越的一方。 不遵守规则并不是弱者的专利﹐强者也可以这样作﹐而且更有条件这样作。 各国联合制定战争规则并要求共同遵守是人类进步的标志﹐人类社会只有在一个越来越遵守各种规则?人权?自由竞争以及和平的环境中﹐才能不断的发展﹐后起的国家才有机会利用较高的发展速度和制度的优势﹐赶上和超越领先的国家。 而在「超限战」和拒绝现有国际规则的情况下﹐像中国这样爱好和平致力于发展的国家将丧失一切机会。 事实上﹐在与西方军事列强对峙的早期﹐我们的前辈也尝试过各种形式的「超限战」﹔ 早在一八四零年鸦片战争时就有人认定英国人身高腿长不灵活﹐用竹竿捅倒后就会被制服﹐或可以用秽物泼向英国人的大炮破其功效。 在一九零零年义和团运动中﹐也有人迷信义和团可以刀枪不入﹐以神功避开洋人来福枪的射击而击败八国联军﹐直到前不久中国还有所谓「大师」号称可以用意念能力使敌国的洲际导弹扭转飞行的方向。 这些毫无科学技术基础的所谓「战法」﹐可以说是当年的「超限战」都早已破产。 今天科学技术和经济实力已经成为人类包括军事力量发展的最重要的源泉。 国力的对抗?战争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是没有任何捷径可走的﹐不可能存在着某种神奇的「超限战」军事路线能对抗建立在全面科学技术和国家实力之上的现代军事力量﹔ 要想在未来的战争中取胜﹐只有拥有压倒敌手的实力﹐这种实力的建设一定要有全面发展的综合国力和科学技术做为基础﹐包括在主要的军事领域内拥有超越或与敌手相平衡的军事技术和相应的军事艺术。 军事力量的建设是最现实的事情﹐将战争的胜败寄希望于某种神奇的战法﹐包括所谓脱离了传统军事手段的「超限战」﹐完全是违反军事规律的天方夜谭﹐现代战争是整个军事系统的对抗而不是某些军事系统的简单对抗﹐而且在主要军事领域里的胜负才能主导全局。 因破坏战争规则而在某个非关键性军事领域内暂时形成优势﹐即使这种优势是由最先进的技术构成﹐所带来的胜利也是局部性的﹐而且往往对大局有损害﹐因为当作战规则被破坏后﹐拥有总体优势的一方在溷乱中的破坏力更大。 这种情景在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和日本之间的战争中得到了充分的显示﹔ 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大量破坏传统的战争规则﹐偷袭珍珠港就是成功的日本式「超限战」﹐而战争的结局以美国人原子弹轰炸日本本土的美式「超限战」告终。 「超限战」这种军事思维提出了诸多新型作战方式﹐如生态战﹐新恐怖战﹐金融战﹐宣传战等等﹐并以这些非常规的战争方式的综合应用而形成一种新型的战法﹐但如果按照战争的准确定义来看待这些作战手段﹐只能认为这些新型的人类暴力方式在道德和法律规范的层次上难以成为国家合法的正规军事手段﹐而只是一些非国家的团体和个人为特定的目的而实施的各种反社会的暴力方式﹐以及拥有现代军事技术的超级军事强国的非军事霸权行径。 这些非传统的暴力手段在现行的国际军事体制和现代国际武装冲突法规中很难被接受成为合法的国家战争手段﹔ 因为在各国现行的法律和道德秩序中﹐大部分上述的暴力行径都可以明白无误地被认为是非法行为﹐建立在法制和民主传统之上的现代国家无法以违背法律的行为做为自己的合法国家手段。 如果一个民主国家用非法的军事手段去实现自己的国家目的﹐那麽该国赖以立基的合法性就会发生危机﹐我们在美国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侵越战争中已经看到西方国家的现代军事力量在非法和非道德使用武力时﹐也会给本国社会机制带来巨大的创伤﹐所以无限制地使用新型的暴力和非法的作战方式对于西方的军事大国来说是非常困难的选择。 而对于西方以外的各国尤其是中国这样的大国来说﹐「超限战」这种思维方式提出了一个如何对待现有的各种国际秩序的问题﹐在战争领域如同在国际社会其他领域一样﹐人类早已走出了洪荒之地。 国际社会早已是一个有众多规则的场所﹐而且这些规则的制订﹐包括军事领域和经济领域的各种规则﹐都是在西方各国的主导下形成。 当中国开始实现自己的国防现代化和国民经济现代化时﹐必然会遇到一个带有普遍意义的问题﹕我们能否违背目前已经形成的国际规律?规则和限制﹐而在自行设置的方向和规则之下完成中国的发展和现代化大业﹖中国和众多西方以外国家的文明史﹐包括中国与西方国家军事冲突的历史﹐早已为这个问题做出了答案﹕我们无法超越历史的规律去凭空发展出一套独特的规则﹐并用这套缺乏普遍意义的规则去对抗主流性质的现行国际规则。 中国现代化事业﹐包括国防现代化的根本困惑﹐以及我们所遇到种种难题的关键在于﹕应当承认存在着一种人类历史发展的共同规律﹐而不能总是以各种不同的借口﹐或以十分高尚的理由来抗拒在现代化过程中我们必须遵守的规则和应付出的代价﹐「超限战」和反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思潮在这一点上有异工同曲之妙﹐但注定是无法实现的梦想。 中国强大和发展的关键在于遵循人类发展的共同规律和规则﹐其中包括种种必须接受的限制﹐在现有的国际秩序中尽快发展。 创造规则并主导规则的发展方向﹐是有待我们完全壮大以后的事情﹐目前中国的当务之急是在现存规则中抓住和利用各种机遇求发展﹐而不是去追求创立规则开辟新天地﹐如果我们一味拒绝遵循国际社会现有的各种规则和必要的限制﹐中国的现代化事业包括军事现代化﹐可能会走上歧路﹐中国在改革开放前的历程以及德国和日本在两次世界大战前的发展道路﹐可以充分地证明这一点。